2015年甘肃酒泉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4)
(五)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单位。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8822391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点击下载>>>1-3.rar
1.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2015年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