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晋江市事业单位招聘第九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课程推荐】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
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晋委办〔2007〕40号)、《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委办〔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晋江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第九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218名,其中:A类设职位19个,计划招聘208名;B类设职位1个,计划招聘1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务意识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原籍为晋江(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籍贯为晋江但户口未在晋江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将户口迁回晋江。
2.年龄条件。年龄统一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