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晋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告(125名)(3)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4、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福建的,2015年7月24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人员、高考生源地或原籍(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为福建的报考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泉州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5年7月24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要求。取得《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第一类至第四类)人员的子女,如上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享受晋江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即符合泉州户籍要求。
5、专门岗位招聘条件
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须为在晋江市(或晋江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晋江市外)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的人员,并于2015年7月24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为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并于2015年7月24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而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5、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5年7月24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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