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屯昌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招聘75人公告(2)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须提供《屯昌县幼儿园教师招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及计划生育审查表》(附件3)及《屯昌县2015年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4),入围面试的考生逾期不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的空额岗位按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功,幼儿教师按要求进行弹、唱、跳、讲、画;幼儿保育员按规定问题作答。由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限在12分钟内,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四)综合成绩计分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在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五)政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选,进入政审的人选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本人学历档案及教师资格证认定档案原始材料到屯昌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室进行复审,同时对其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空岗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执行。政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空岗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昌县党政网和屯昌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确定招聘人员
(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其空缺岗位作废。(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二)应聘人员具体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各中心幼儿园实际需求统一安排,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作废。
四、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联系人:王琪娜、冯宗辉,联系电话:67813616,监督电话:6781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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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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