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招聘公告(8人)(2)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所报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其它
(一)此次招聘人员均与所在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签定《天津市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劳动协议书》,此协议每年一签。
(二)此项工作为阶段性工作,遇统计地域调整时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终止协议。
(三)聘用人员参照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管理及发放待遇。待遇标准由劳动报酬、岗位津贴和社会保险三部分组成。
1、劳动报酬。每人每月1680元。
2、岗位津贴。由工作津贴、职业资格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
工作津贴:820-1420元(按照连续工作的年限确定)
职业资格津贴:150-350元(按照是否取得职业资格及等级确定)
绩效补贴:320元(按照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确定)
3、社会保险。给予养老、医疗(大病统筹)、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868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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