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中医院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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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了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2015年市编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1997年8月12日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其中护士执业资格凭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可以报考);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遵义市中医院住院综合大楼15楼,遵义市凤凰南路文庙巷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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