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0名)(2)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15年8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相关岗位的体检、体能测试由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参照《天津市西青区招聘治安巡防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按照城镇企业职工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担负,具体工资待遇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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