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西青区招聘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公告(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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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工作,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下发《关于招聘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区招聘15名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的登记失业人员(2015年8月4日前在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做过失业登记的人员,须提供就失业登记证);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至1997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4.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任务
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和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导下,负责本社区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及未就业人员就业帮扶等工作。主要工作任务:
(一)每月按时进行入户调查,并完成调查问卷的汇总分析工作。
(二)建立失业人员台账,及时掌握和了解每个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家庭情况清、收入水平清、技能情况清、身体情况清、就业愿望清、就业情况清。
(三)帮扶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四)区人力社保局和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西青区公开招聘就业服务需求调查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5年8月5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至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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