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玉屏县教育系统教师考调14人公告(2)
1、测试(100分)。
测试内容:气质形象和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能力。采用现场备课及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考调领导小组现场确定。(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计分办法。测试结束后,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学校岗位,并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确定拟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考察对象经领导小组审核无问题后,根据学校岗位,确定为拟调对象。
(三)调前公示
对拟调人选,在玉屏县教育网站、玉屏县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影响考调问题的,取消拟调资格。
(四)考调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调测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它
本《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教师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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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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