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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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
(五)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六)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2015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信息通过潇湘晨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以及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摄像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报名截止到8月23日下午6:OO(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衡阳市雁峰区政府新址(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7楼东703室
4.咨询电话:0734-8799177
5.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2张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l寸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200元/人。
注意事项:
①报名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③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2日(截止到9月2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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