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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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三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史;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专职人民调解员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3日后出生);②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③工作经历:有从事法律实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3日后出生);②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有国家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质证。
三、招聘程序
1、报 名 ①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8月18日,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5:00 -18:00。②报名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机关南栋4楼区司法局2409房间;联系电话:0731-85899409;联系人小周;③ 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3、考 试 考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调整岗位计划数。面谈的主要内容包括: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及体检 体检及考察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当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前放弃者,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仅限一次)。考察合格者,参照新入职人员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年收入5万元左右,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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