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德州宁津县水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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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供水总公司、水利建筑安装公司结合企业人员现状及发展需求,面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8月18日至1997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宁津县常住户口(2015年8月18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经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征询列为失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20日。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下载填写《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附件3);
2、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电话:0534-5421937)。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2015年8月18日前取得),以及《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水务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名资格和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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