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晋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名)(2)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29日17:00至8月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招聘条件中要求报考者为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8月3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晋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市发改收费函字[2015]70号)标准执行。笔试每科50元、报名费10元。只进行综合知识笔试的岗位缴费60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两科的岗位缴费110元。须进行笔试专业测试(笔试两科)的岗位详见《招聘信息表》备注栏。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9月16日——18日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设置及计分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和计分方式按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
① 一般性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 专业要求较强的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笔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侧重本专业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 2:30——4:30 《专业测试》
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成绩两项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可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3、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晋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晋中市人社局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