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渠县事业单位考调24人公告(2)
四、加分
1、对象:获县、市、省、国家级党政机关和市、省、国家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经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审批办理了挂职、借调(借用)手续在六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2、标准:获县、市、省、国家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3、4分;获市、省、国家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3分;挂职、借调(借用)期间,经挂职、借调(借用)单位考核(考核由挂职、借调(借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优秀加3分,合格加1分。
3、计分办法: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进行折算。有多项加分者,可累计加分。加分小于5分按实际计,大于或等于5分按5分计。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附件3)。
3.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二)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考调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通知时间内申请调剂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面试:面试依据折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缺考,面试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1:2的开考比例,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在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下午15:00—17:00时;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08:30:00—12:00时在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3.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通知。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公布。
六、拟调人员确定
依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对应的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本次考调不进行递补。
七、工作调动
拟调人员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公示三天无异议,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对拟调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及其他
(一)此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调的任一环节,考调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考调公告相关规定者,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三)考调信息一律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要求办理,一切责任自负。
(四)报考者所在单位编制数、实有数以及挂职、借调(借用)时间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调报名截止日。
(五)本次考调相关事宜,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818-72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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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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