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课程推荐】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岁以下(1980年8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户籍不限。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其他条件、报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地址(详见附件)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9时—8月31日16时(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28日、31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具体要求:(1)报考人员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hr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 (见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招聘单位报名。(2)报名随带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1)报考人员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hr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将报名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4、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报考人员都须接受资格审查,原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招聘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各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 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不符招聘职位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