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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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安徽省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2015年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5年旌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管理岗位10名、专业技术岗位10名),具体详见《2015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d.gov.cn)、旌德先锋网(http://www.jdxf.gov.cn)等网站发布,有关考务公示等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8月20-24日(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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