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投资服务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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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投资服务(安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安全生产信息化协管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作风严谨。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岗位职责:协助从事高新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的录入、平台维护工作;协助负责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管人员将派往高新区四个办事处工作(舜华路办事处、孙村办事处、巨野河办事处、章锦办事处)。
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工学类。年龄为30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后出生),男性,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驾照,或具有机械制造、化工、土木工程、采矿、环境保护、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或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注:各专业类别所包括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学专科参照大学本科专业执行。
三、薪酬待遇
月薪酬2400元,月午餐补助24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相关工作履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照片2张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7号)三楼A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号窗口。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南高新区官网)。
3、体检及签约: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往工作岗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已在高新区签约的派遣制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531)88871817
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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