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蓝山县农村教师进城选调50人启事(2)
(2)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计分
①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计分(限2012年以来,含2015年上期已评出但未聘任的):区域级计2分、县级计4分、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
②参加工作以来奖励计分,见下表(以证书原件为准)(详见附件)
③年度考核计分: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优秀的每年计1分。
④班主任工作及行政计分:近三学年担任过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工作(以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的每学期计0.5分。同时兼任班主任及学校行政工作的,取其中一项计分。
5.笔试:
①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知识及教育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30%。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9:00-11:00,提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考室。
6.确定进城选调人员名单。
根据选调职数,分别按考核成绩、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进城人员,8月27日在蓝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两天无异议后,确定选调进城人员。公示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替补。
7.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1)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及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室视为考试舞弊;
(2)凡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本次考试一律记零分且3年内不得参加农村教师进城考试;
(3)本次考试其它未尽违规违纪事件处罚将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罚有关办法执行。
四、解释权
本选调案由县农村教师入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蓝山县2015年农村教师进城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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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教育局 蓝山县人事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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