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9人)(2)
通过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三)体检
1.体检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组织考察)。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者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
2.招聘联系人:伍莹莹、张晓莹
联系电话:0750-3087235、3087136
3.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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