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40人公告(2)
五、体检
按各岗位总成绩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从高至低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穗人社发〔2011〕52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人数没有达到招聘岗位数的,可依总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依次递补人选。
时间和地点:待定(在广州金盾网公布)。
六、考察
按照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递补人选。
时间:待定(在广州金盾网公布)。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确定录用对象,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金盾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聘用前自动放弃的,可依总成绩(总分60分以上的)递补人选。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现行规定的工资、医疗、假期、社保等福利待遇。
九、其它
笔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查询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州金盾网。
咨询电话:8311376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投诉电话:831137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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