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作家协会招聘文学创作岗位工作人员方案(3人)(2)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作家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后,会人事处凭其解除人事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731—82235765(会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922961(会纪检部门)
湖南省作家协会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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