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聘员公告(2人)(2)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
招用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气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30085。
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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