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永川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62人)(2)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5年9月16日起至9月17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 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2. 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
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查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 本人毕业(学位)证(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并打印);(4)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教师资格证;(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以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