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招聘20名辅警公告(2)
1、专业(体能)测试
专业测试项目为50米游泳(考生自备泳帽、泳镜、泳衣),各种泳姿均可,考生在不使用任何辅助性器材的情况下一次性游完50米,视为专业测试合格。专业测试项目合格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女子800米)跑和4*10米折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和4*10米折返跑各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50%。专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根据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该岗位参加专业(体能)测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1:2,则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游泳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中国·包河网站公布。未能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政审及递补程序。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体能测试和面试最后合成成绩,按照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考生合成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考生面试成绩、1000米(女子800米)跑得分(如分值相同,则以名次为准)决定取舍。
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包河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面部等裸露部位有纹身的,不合格。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结果及拟录聘人员名单在中国·包河网站公示7天。因体检、政审或举报查实,取消录聘资格造成空缺的,在各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1000米(女子800米)跑得分高低(如分值相同,则以名次为准)决定取舍。
(四)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缺额在面试人员中依据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56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51-62244420
(二)监督电话:0551-63357068
(三)查询网站: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四)《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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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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