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人)(3)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公布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 [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隆化人社局一楼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盖章。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以下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方式,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9月1日—9月6日在隆化电视台对外发布《隆化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隆化县政府网站:http://www.hebeilonghua.gov.cn
隆化县人社局(一楼、九楼)同时张贴发布招聘简章。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咨询电话:0314-7084079
监督电话:0314-7085689
3、本简章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
隆化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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