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章丘市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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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强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章丘市委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市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章丘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章丘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章丘人事考试网(www.zqrsks.com)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日8:00-9月30日18:00
查询时间:2015年9月21日8:00-10月1日12:00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章丘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章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要及时下载打印《2015年章丘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5年章丘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10月14日—10月1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考试内容和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
(一)笔试
笔试试卷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分经管类(A类)和综合类(B类)。经管类(A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金融管理、经济管理、商务服务等知识分析判断、履职的基本能力;综合类(B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综合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试卷分类情况见《2015年章丘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的复习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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