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地质调查院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2)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职称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网站(http://www.zjgs.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7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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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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