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公告(3)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考察由市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ngluo.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一式三联,市人社局、单位、个人各一份),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新聘人员试用期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4—2335508
附:
1、2015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查看】
2、2015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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