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保定安国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77人(4)
拟聘用人员到岗后,填写《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签订后办理人事调配等相关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八)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市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在组织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应聘人员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以及聘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安国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1、本公告之后各项公告均在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电话
市招聘办:0312-35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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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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