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8人)(3)
(三)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辛集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31日(周六)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考场设在辛集市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11月7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3∶1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地点以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地址为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为辛集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辛集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8日9∶00至11月20日17∶00,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仍并列,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11月25日公布。体检时间为11月28日,具体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公安局机关事务中心岗位的,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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