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9人)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并报经市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雄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保定籍或生源地为保定,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各岗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雄县20l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9时至30日17时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
(三)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国土局:将台路北延东侧国土局2楼会议室,电话:586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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