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从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对象
2008年、2009年我县经全市选聘、目前在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招聘职位为我县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野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①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从新野政务网上下载、填写的《新野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干部,要提供奖励证书及表彰文件的原件(均附复印件一式两份),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31日
3、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
4、报名费用:考务费每人3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1月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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