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赤峰二中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
⑵初审要求
A.填写《赤峰二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B.提交所有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毕业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毕业证明的扫描件。
②学位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学位证明的扫描件。
③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院校教师资格证明的扫描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扫描件。
⑤获奖情况扫描件:三好学生证书、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实习生等其它表奖。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组人员及考核内容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考核时入围考生需带原件加以核实。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面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于经考核没有合格考生的学科,招聘计划可调整使用。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七)对拟录用人员结果进行公示,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赤峰二中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2016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
2015年11月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