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山丹县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2)
2.报名地点:山丹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所持证件: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档案,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件。
4.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及省市组织的相关考试。
(三)资格审查按照公开考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各职位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国土局、民政局2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其余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0.4+《专业知识》×0.6。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20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领取。
4.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体检、考察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分职位按拟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束后,由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写出考核评语。对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录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四、人员确定及管理
1.体检、考察考核结束后,将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有异议者,经调查核实,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2.公开考录到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考录工作在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考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936-2721158(县纪委、监察局)、2721234(县人社局)
山丹县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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