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江北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6年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35名,招聘学校及岗位见《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英语、体育、美术岗位可放宽到专业类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博士学位的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按规定办理考核招聘相关手续);
4、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三)资格条件
1、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需达到二级甲等)。
2、综合素质高,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之一,且必修课每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选修课每科成绩在65分及以上者,均可报考:
①学习成绩优秀,获两次以上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③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④获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⑤有特殊专长,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⑥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凡必修课每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每科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可不受以上六项条件限制。
毕业生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部门鲜章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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