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绵阳市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4)
九、其他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报名、资格初审、岗位调整、资格复审、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社局网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和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报考者,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规模较小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配偶、亲属,原则上实行回避。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未尽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梓潼县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咨询电话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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