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2)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省内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须注明年级)在学校所在市报考。
8、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河北省的考生,可凭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市或档案所在市报考,(不能跨市报名)。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30日8时-12月4日17时: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报名;
2、2015年12月3日-6日:现场确认。
确认的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A.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 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1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7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15年12月26日-27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注:石家庄 市加时一天为12月26日-28日
6、2016年3月1日报名网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 )、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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