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沙坪坝区教委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84人公告(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首次招聘的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地址:北碚区团山堡1号)。
首次招聘后,岗位剩余名额等招聘信息,将依据招聘工作进度将在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
首次招聘的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地址:北碚区团山堡1号)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教师基本技能展示、专业学科测试、课堂教学片断试讲或教材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
在达到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急需紧缺专业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适当放宽。面试分值为100分,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放宽的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为合格。
3.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4.确定体检人选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以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专业面试综合测评成绩未满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现场与招聘单位和沙坪坝区教委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和考察
对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