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长治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638名)(2)
报考同一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 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3,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4(其中: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低于1:3),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相同或相近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直接转为该岗位相应的普通岗位,无需考生重新改报。
2015年12月23—24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
(二)招聘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可于2015年11月24日开始通过中国长治网(www.changzhi.gov.cn)、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cz.hrss.gov.cn)查询。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或《基础理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分数×60%。教师、医护、文化艺术岗位专业科目内容分别为《教育基础理论》、《卫生基础理论》、《文化基础理论》;其它岗位专业科目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命题时,中学、小学有所区别。
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长治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及《笔试科目考试提纲》。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
上午: 8:00 —— 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 —— 12:00 《专业知识》(《基础理论》)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市区。笔试成绩可通过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能力测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1)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其它岗位参加面试。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能力测试对象。如参加面试、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能力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文艺团体的考试
文艺团体包括市上党落子剧团、市歌舞剧团、市豫剧团、市上党梆子剧团。文艺团体考试单独组织,先能力测试,后笔试。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相应专业素质,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理论》。报名考生均参加能力测试,依据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按1:2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
市群众艺术馆的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参照文艺团体的考试方法进行。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能力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专业知识(基础理论)成绩确定;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入闱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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