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晋城市沁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公告(60人)
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县人民医院、县二院等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6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县第二人民医院17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县中医医院1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乡镇卫生院3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其它要求。详见《沁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5、招聘医生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4日之后出生),如本人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4日之后出生);招聘护士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 月4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的,此招聘指标纳入公开招聘岗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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