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
为满足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用人急需,拟为37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并代为高新区、清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4名,总计134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计算任教期限、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以及事业单位新招聘且组织(人事)部门已完成审批的人员不得应聘;另不受理2016年(含)以后毕业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因我市暂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故此次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
1、应聘市直部门所属单位的初审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
2、应聘青少年宫教师岗位的初审由招聘单位进行,复审由保定团市委负责;
3、应聘高新区、清苑区所属单位的初审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由各区人社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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