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1084人公告(3)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共设三类考试内容:
1、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2、卫生医疗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10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分别确定本次三类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注明限招退役士兵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所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同时要出具由取得学位证书的大学所在省份教育厅认证的《XX省教育厅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且只递补一次,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放弃参加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X岗位面试声明”(以下简称“放弃声明”)的书面材料;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弃声明书面材料不能送达的,可发送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传真件。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全市面试工作。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