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招商人员公告(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经济及招商引资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具有2年及以上招商工作经历或经济专业的考生加3分,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最高加3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由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察,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由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进行。
5.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开发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转正后工资标准的80%。聘用人员由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颖 022-88519533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12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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