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00名)
经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与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才服务中心派遣到公安南开分局工作。所招辅警人员不属于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安执法权力,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经岗前培训正式入职后,全部安排到公安派出所,辅助民警从事巡逻防控等警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职位一(招聘140人):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承担夜间巡逻防控及社区警务辅助管理等工作任务;
3、视力良好,双眼裸眼视力均达到5.0(1.0)以上;
4、具备良好的体能素质,经统一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职位二(招聘60人):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的退役军人或武警战士;
(二)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男性,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承担夜间巡逻防控及社区警务辅助管理等工作任务;
3、视力良好,双眼裸眼视力均达到5.0(1.0)以上;
4、具备良好的体能素质,经统一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