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监局招聘专职安监员公告(2)
(三)笔试
1、时间:暂定2015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以兰州市安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时间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出题、印制考卷、阅卷评分、设定考场、组织监考、公布成绩。笔试内容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采取闭卷方式作答,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8人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15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以兰州市安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并对其体表体征进行目测。综合考察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人选。如末位出现并列着,以面试成绩高着优先聘用。
(六)健康体检。
拟确定的招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招聘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考生,由兰州市安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为两年一签,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的,兰州市安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可以按合同予以解聘,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五险”。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安宁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兰州市安宁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安党办发〔2015〕13号)文件执行。工资标准为2000元/人﹒月(其中1350元基本工资,650元绩效考核工资),同时购买社会保险(五险)。
七、组织机构
此次聘用工作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组长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安监局班子成员、局办公室、局协调科、局财务室等组成。
八、纪律监督
区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
九、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