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0人)(2)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
⑦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⑧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⑨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县级及以下在编医护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个别特殊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按紧缺急需人才组织招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 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内容:分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教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其中: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2、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为报考临汾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相关岗位的人员。以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考生不足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实行单向达标合格制,即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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