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县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19人公告(2)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具体时间见考生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见考生准考证。
3、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1≤x≤5)
y=2x+5(5
1.5x+30(x>50)
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镇财政结算中心岗位待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qgnhrss.gov.cn/)。
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8618002。
附件下载>>>
1、《肇庆市广宁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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