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酒泉市林果中心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报名地点:酒泉市林果服务中心609室(肃州区宝泉西路1号,酒泉市农牧局综合楼六楼)。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并提交下列材料。
(1)现场填写《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酒泉市在岗不占编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交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提交虚假信息的,不予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酒泉市林果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调整后仍不足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意重新选报或者没有合适岗位的,退还考务费。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由酒泉市林业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1.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
(2)考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9:00时至11:00时。
(3)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14日—15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小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人员不少于2人。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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