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所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引进102名储备人才公告(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一周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并电话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测评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考核测评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
(四)体检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区)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审批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使用
引进的储备人才纳入市委“5211”工程年轻干部储备型人才库,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各县(区)和用人单位根据人才专业情况安排使用。
六、相关待遇
1.使用市、县(区)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应待遇。
2.符合《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条件的,享受入住人才公寓、安家补助以及工作津贴等相应待遇。县(区)引进的储备人才,按照各县(区)有关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3.表现优秀的储备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程序调任党政机关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有关事宜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和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及时公告。
咨询电话: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3557273325158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