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市登封市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五、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其他
(一)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素能测评总成绩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合理安排,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全程负责,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附件:
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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